近日,柳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下簡稱執法支隊)采取了新的舉措,首次在月通報中公布駕駛員和單車累計扣分情況,乘客及各出租車公司可以在執法支隊的微信公眾號上查看出租車駕駛員和車輛的“紅、黃、黑”榜。
今后,該支隊會根據柳州市已經實施的駕駛員動態誠信考核制度,實行“紅、黃、黑”名單制度,并在每月通報中公布“紅、黃、黑”榜。把出租汽車營運的真實狀態在公眾面前公開“亮相”,一是通過“紅、黃”榜來促進駕駛員誠信經營、守法經營以及出租車公司對駕駛員更好的管理,二是通過曬“紅、黃、黑”榜讓廣大市民了解到柳州市的出租汽車現狀,了解到執法支隊的執法動態。
柳州市實施的駕駛員動態誠信考核,實行的“紅、黃、黑”名單制度,是利用投訴、處罰、暗訪的處理結果,及時對駕駛員進行質量信譽考核扣分的制度,質量信譽考核總分為20分。
▲2020年3月出租汽車誠信考核扣分情況明細表。
▲2020年3月出租汽車駕駛員表揚情況明細表
在“紅、黃”榜上,記者看到,共有10位拾金不昧的駕駛人得到了表揚。25位駕駛人被扣分,其中扣分最多的有5名駕駛人,被扣了10分,原因是拒載和電召后未履行約定。有6名被扣5分的駕駛人,則是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港口、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不服從調度私自攬客和不按照規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車相關設備(車載錄音)。其他扣3分和1分的,則包括不按規定使用文明用語,和未對車輛消毒及不載口罩等。
制度規定:駕駛員“紅名單”:駕駛員年度考核等級為AAA級,向社會公布;駕駛員“黃名單”:駕駛員年度考核綜合得分計至3分及以下的,經培訓合格重新上崗;駕駛員“黑名單”:1年內第二次達到“黃名單”標準,或者符合《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列入不良記錄駕駛員名單即“黑名單”,行業管理部門延期注冊,企業不予聘用。
執法支隊表示,為了讓乘客在出行時能對出租車駕駛人的誠信狀態更“一目了然”,下一步待技術問題解決后,他們還考慮將“紅、黃、黑”榜直接顯示在出租車頂燈上。
編輯丨褚瑞懿